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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关于命名电力科普教育基地(2021年度)的通知
2021-08-05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以及浙江省电力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科普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挖掘和综合利用我省电力行业科普教育资源,宣传普及电力科学技术知识,根据《电力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电力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工作。

学会组织对新申报和续报的科普基地进行形式审查与实地考察,并召开科普基地认定评审会。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命名“丽水电力科普馆”等15个单位为电力科普教育基地,示范期为2022-2026年。

各主管单位要根据《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科普教育基地的指导和管理,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获得命名的电力科普教育基地应按照《办法》,按时向学会报备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断完善科普条件,促进科技成果科普化,丰富科普活动组织形式和内容,全面提升电力科普能力,为电力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1年科普基地命名文件.docx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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