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锅炉专业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事业,促进锅炉技术进步,助力我省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电力学会锅炉专委会2025年学术工作计划,安排开展2025年度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重视成果培育。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导向,跟踪新时代锅炉专业发展方向,培育符合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目标的优秀成果。
2. 明确表彰标准。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鼓励科技人员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注重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3. 突出表彰导向。奖励具有原创性的技术发明、经济社会价值的技术成果,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作为表彰重要原则。
4. 管控表彰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完善表彰管理制度,维护表彰的公正性和荣誉性。
二、评选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至10月:
2025年5月,发布评选通知;
2025年5-8月,成果征集;
2025年9-10月,初步遴选;
2025年10-11月,委员评审;
2025年10-11月,成果表彰。
三、评选流程
1. 成果征集
锅炉专委会向浙江省内高校、科研机构、设计院所、发电集团(企业)等单位开展成果征集,成果申报单位向锅炉专委会提交《2025年度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1word版、盖章版)和全部支撑材料。
2. 初步遴选
锅炉专委会依托专家,综合考虑成果来源、技术创新程度、应用成效、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初步遴选。
3. 委员评审
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由锅炉专委会委员投票评审出“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
4. 成果表彰
通过锅炉专委会年会,对评审出的“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并将评审结果向浙江省电力学会报备。
四、成果征集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五、有关事项说明
1. 有关单位可推荐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候选项目,不接受个人申请。
2. 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候选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浙江省内高校、科研机构、设计院所、发电集团(企业)等单位。
3. 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同一项目奖励单位数不超过3家、人数不超过7人。
4. 申报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前,应当征得该成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供必要的证明、评价材料等附件。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5. 对于通过剽窃、侵夺他人以及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申报成果,尚未授奖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经授奖的,撤销奖励。
六、申报方式
2025年5-8月,通过外网邮箱发送申报书(word版、盖章版)及全部支撑材料至邮箱:hongkunlv@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2025年度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成果名称”。
七.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活动工作组联系。
活动工作组联系人:
吕洪坤:13989834016(534016),0571 - 51211479
吴剑波:13486170171
童家麟:13616527504(667504)
附件:附件1 2025年度浙江电力锅炉专业优秀成果申报书.docx
浙江省电力学会锅炉专委会
2025年5月16日